•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研室)工作规程 
  • 日期 : 2014-06-19    

    专业(教研室)是高职院校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它担负着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重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的作用,对加强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
    1、专业(教研室)是按专门培养某一方向(按一门或几门相近性质课程)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的基本单位,原则上各系(分院)设置专业,基础部、外语教学部、两课部设置教研室。专业(教研室)在系(部、分院)主任(院长)领导下,组织专业(课程)教学建设活动。
    2、加强专业(教研室)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以及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学院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和支持专业(教研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的作用,并努力为专业(教研室)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专业(教研室)建设
    1、专业(教研室)的组建要以专业(课程)设置为基础,由系(部、分院)提出设置意见,报学院批准。
    2、专业(教研室)原则上应由3人以上组成(包括稳定的外聘教师人数)。
    3、专业(教研室)主任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系(部、分院)主任(院长)任命,经主管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对在岗却不能履行专业(教研室)工作职责的,系(部、分院)主任(院长)应免去其专业(教研室)主任职务。
    三、专业(教研室)工作
    1、专业(教研室)的中心工作是研究专业建设,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组织教学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具体包括:
    1)专业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专业教学计划;
    2)按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讨论、编写或修改课程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搞好专业建设;
    3)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研究;
    4)组织观摩教学、试讲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备课;
    6)定期交流教学情况总结经验。
    2、制定专业(教研室)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对教师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和检查,重点抓好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3、组织专业(教研室)的教师开展专业教学研究工作。
    四、专业(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1、任职条件
    1)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对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研究,教学效果好。
    2、专业(教研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根据系(部、分院)主任(院长)的要求,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专业(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
       2)负责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
        3)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4)负责提出本专业(教研室)教师调进调出的初步意见;
        5)负责本专业(教研室)期末考试试卷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完成专业(教研室)的学期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