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须持教案、讲义和教材上课。教案应清楚、工整,按学院教案规范模板书写。
2、讲授同一门课程不足两个循环的教师,每次上课须持新讲义,从第三循环起,应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和教学对象的变化,适当更新讲义内容,但同一本讲义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两个循环。
3、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授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需调、代、停课,按“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调课、代课、补课的规定”办理。
4、教师授课时应衣着整洁大方,教态亲切和蔼;授课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
5、教师要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实际进度差异一般不得超过4学时(含4学时,节假日除外)。
6、教师备课要充分,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科学地组织课堂教学,合理安排授课内容,有效利用课堂时间,板书清楚、工整,语言标准流畅、内容准确。
7、教师上课应讲究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并做到基本概念准确、重点突出、深入浅出、突出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
8、教师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提高课件制作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授课的课时比例。
9、教师要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并将学生的出勤情况填入教师授课手册中,应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秩序。
10、重视习题课、讨论课教学,加强平时测验。
(1)每门课程都要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习题课、讨论课和平时测验的次数,并将其列入教学进度计划中;
(2)习题课、讨论课、平时测验要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精选题目,注重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授课过程中布置的作业或平时测验的内容应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份量适当,教师要预先试做,作业或测验应及时进行批改,每学期至少应全部批改4次,并将作业或测验成绩记入教师授课手册;
(4)凡是教师组织的讨论课,讨论内容应记入教师授课手册。
11、上述要求记入教师授课手册的内容,作为学生平日成绩评定的依据。